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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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11月8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科研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结题,现对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负责管理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进行集中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负责管理的,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

我校到期结题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属院部

负责人

1

基于场域理论的U-K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研究

2021JXQ003

教育学部

杨方娇

2

不同特质音乐对幼儿动作技能表现的影响研究

2021JXQ009

教育学部

赵孟炎

3

基于弹性课程思维下幼儿深度学习的支持策略研究

2021JXQ012

教育学部

张爽

4

四史教育融入高校历史文化通识类课程教学实践研究

2021JXY063

科研处

刘彩萍

二、结题材料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1),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2)。请根据课题类型分别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科研成果专报+管理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的成果专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课题编号”,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单位名称”。

三、结题鉴定方式与步骤

(一)结题鉴定方式

课题成果鉴定方式为会议鉴定:

由科研处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现场审阅、当面陈述、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填写在“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会议鉴定)”(专家组集体)(见附件5)。符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8)“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我校结题评审会定于11月8日(周三)下午2:30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按时认真准备结题材料。

(二)结题步骤

本次结题分为两步:一是科研处自行组织鉴定,二是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

1. 自行组织鉴定。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我校科研处自行组织鉴定,并负责实施有关鉴定的具体工作。科研处将按照结题相关要求组织鉴定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经科研处组织鉴定后,再统一将完整的报送材料提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1)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2)结题材料验收未通过且研究期限已超期的课题,将不再结题,予以撤项。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教学研究”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胶装白色封面结题材料(一式3份)、“结题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科研处206。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即邮件主题: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管理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课题编号”,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单位名称”,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统一报送科研处206室。撤项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发至科研处邮箱。

4.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至科研处。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11月16日(周四)17:00

2.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

3.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课题结题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2.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x

  3.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docx

  4.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docx

  5.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docx

  6. 教科研成果专报参考模板.doc

  7.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撤项统计表.xlsx

  8.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doc

  9. 省教育教学课题管理办法暂行.doc

  10. 研究总报告要求.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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